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024-05-13 13:55

1. 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 分局有必要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吗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科“三重一大”制度),现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
2.
后备干部、选拔;

3.
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三)重要项目安排

1.
大宗办公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
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严格按照财政有关文件执行;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对重大问题,
通过党组会,
党组扩大会,班子成员会讨论决
定。
以上会议根据工作需要,
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可以邀请有关
科室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二)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
提交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分析,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采取民
主集中的原则,做出决策。

3. 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从近年来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实践看,腐败现象的发生往往都与“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特别是国有企业“一把手”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暴露了部分国有企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国有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强化教育,提高执行意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重要内容,是对权力运行实行有效监督的重要环节。因此,要在企业职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认识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又是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认识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大部署,是加强集体领导的重要举措,是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具体表现,也是党风建设工作的目标之一,从而促使其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规范程序,明确执行范围。国有企业要充分学习领会中央有关“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的精神实质,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制度。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方面,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重大决策。主要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点工作的确定和调整;企业的经营方针、重大经营策略、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营目标的确定与变更,企业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措施的确定,企业国内外合资、合作、参股等方面的决策与调整,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的制定与调整及重大的资本运作,企业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的确定,企业薪酬、福利制度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企业改制、重组、破产、股权收购及转让、股权追加产权转让、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涉及企业文化、党风建设的重大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交股东会、董事会、职代会审议决定的其他事项。二是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推荐或更换股东代表,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产生、调整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劳动模范的评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重大奖励和纪律处分等。三是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企业年度投(融)资计划,新上的工程项目、基建项目,较大金额(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改造、扩建项目,重要产品、重要技术引进,重要建筑安装工程、机电设备招投标,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的重要项目安排等。四是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包括:企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贷与还贷,企业对外投资与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代开信用证、捐赠赞助等,企业对外借款与担保,数额较大(根据企业情况合理确定)的资金使用等。
强化监督,保证执行质量。为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效执行,国有企业可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健全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保障机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理。二是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保障体制。主要包括: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度,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厂务公开的内容;内部回避制度,凡涉及领导人员自身及其亲属、子女和特定关系人的人事安排等问题,本人一律回避;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企业法律部门应担负起为领导人员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风险防范预警的责任;内部考评与责任追究制度,企业纪检监察等部门,应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进行全过程监督。三是强化考核。

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4. 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付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各单位要制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各领导班子集本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程序。一、酝酿决策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召开相关会议征求意见,并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涉及多个机构的,有关机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对存在较大分岐意见的议题,一般不提交党政领导班子会讨论。3、按照程序提议。有关部门提请党政领导班子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定,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4、做好相关准备。要准备好有关议题材料,包括议案、科学论证材料等,与会议通知一起提前发给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保证参加人员有充足时间了解相关情况。二、集体决策1、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2、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3、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请求裁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按照规定进行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要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到会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4、形成会议记录。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记录在案。会议记录包括具体讨论事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责任人等内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一般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执行单位和人员。要做好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的归档工作。5、组织列席旁听。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可根据内容,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区直部门单位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党政领导班子会的,必须邀请相应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或副书记列席会议,并提前告知所要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参加或列席所统管和联系单位有关会议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行使监督权、询问权和建议权,主要负责对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全程监督。三、决策执行1、“三重一大”事项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决策后,由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党政领导班子会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意见。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党政领导班子会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5. 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这是全体干部职工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统称,也是党风廉政建设杜绝腐败的工作重点。 (一) 落实和规范“三重一大”制度的总体思路
以党员干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在管理的全过程中积极参与,源头控制,通过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民主管理,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为实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序可控的发展势态、廉洁自律的干部作风”奠定基础。 (二)落实和规范“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措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部书记是单位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把手”既要带头作表率,严于律己,又要带好班子,管好班子成员。要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责任分工,注重考核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全履盖的责任体系。同时,要认真做好群众信访解答处理工作。 2、构建惩防体系。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抓好警示教育,并与其他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政文化,组织好理论研讨活动,要继续推进“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同时,严格实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等制度。继续从规范权力运作入手,研究制定认真落实对处级主要负责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随着改革的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果,个别基层干部认为我们已经渡过了艰苦时期,在一些“小事”上不用太认真。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因而在干部作风及廉洁自律方面极易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因此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做起,对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3、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农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加强监督,事前预防,以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突破口, 每一名领导干部的成长,都凝聚着组织的精心培养。为此,纪委加强监督,强调事前预防,着眼防范。通过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党政条规,牢固筑起预防腐败的党纪国法防线;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牢固筑起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4、积极参与,源头控制,实现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 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过程中,我们充分体现出民主管理的特色,体现出党支部“积极参与,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

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6. 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从近年来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实践看,腐败现象的发生往往都与“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特别是国有企业“一把手”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暴露了部分国有企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国有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强化教育,提高执行意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重要内容,是对权力运行实行有效监督的重要环节。因此,要在企业职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认识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又是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认识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大部署,是加强集体领导的重要举措,是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具体表现,也是党风建设工作的目标之一,从而促使其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规范程序,明确执行范围。国有企业要充分学习领会中央有关“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的精神实质,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制度。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方面,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重大决策。主要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点工作的确定和调整;企业的经营方针、重大经营策略、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营目标的确定与变更,企业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措施的确定,企业国内外合资、合作、参股等方面的决策与调整,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的制定与调整及重大的资本运作,企业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的确定,企业薪酬、福利制度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7. 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从近年来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实践看,腐败现象的发生往往都与“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特别是国有企业“一把手”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暴露了部分国有企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国有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强化教育,提高执行意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重要内容,是对权力运行实行有效监督的重要环节。因此,要在企业职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认识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又是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认识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大部署,是加强集体领导的重要举措,是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具体表现,也是党风建设工作的目标之一,从而促使其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规范程序,明确执行范围。国有企业要充分学习领会中央有关“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的精神实质,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制度。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方面,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重大决策。主要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点工作的确定和调整;企业的经营方针、重大经营策略、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营目标的确定与变更,企业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措施的确定,企业国内外合资、合作、参股等方面的决策与调整,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的制定与调整及重大的资本运作,企业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的确定,企业薪酬、福利制度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企业改制、重组、破产、股权收购及转让、股权追加产权转让、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涉及企业文化、党风建设的重大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交股东会、董事会、职代会审议决定的其他事项。二是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推荐或更换股东代表,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产生、调整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劳动模范的评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重大奖励和纪律处分等。三是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企业年度投(融)资计划,新上的工程项目、基建项目,较大金额(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改造、扩建项目,重要产品、重要技术引进,重要建筑安装工程、机电设备招投标,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的重要项目安排等。四是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包括:企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贷与还贷,企业对外投资与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代开信用证、捐赠赞助等,企业对外借款与担保,数额较大(根据企业情况合理确定)的资金使用等。
  强化监督,保证执行质量。为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效执行,国有企业可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健全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保障机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理。二是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保障体制。主要包括: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度,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厂务公开的内容;内部回避制度,凡涉及领导人员自身及其亲属、子女和特定关系人的人事安排等问题,本人一律回避;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企业法律部门应担负起为领导人员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风险防范预警的责任;内部考评与责任追究制度,企业纪检监察等部门,应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进行全过程监督。三是强化考核。

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8.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包括哪些内容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包括:
1.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
2.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3.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4.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但尚未调查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5.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记录在案。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6.领导班子可根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内容,邀请相关科室部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扩展资料:
三重一大目的: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质监系统实际,制订我局领导班子贯彻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
适用范围
1.研究决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决定质监事业发展规划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市局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
4.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的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管理使用、重要项目的安排等重大事项。
5.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参考资料:益阳市质量监督局: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