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申请延期国家还发生活费吗?

2024-05-14 09:05

1. 公派留学申请延期国家还发生活费吗?

公派留学的前提条件是获得国外学校的录龋录取条件完全取决于所申请的学校。 在申请学校的时候,如果国外高校的官网上面有和CSC合作的项目,就可以提出申请。学校按申请资料来确定是否面试及最后录龋同时向CSC提出公派留学申请,获得资助...



根据教财司函〔2012〕306号文件《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发放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生活费发放采用如下标准:

        一、对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含政府互换协议派出人员),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规定在国内先预发三个月的生活费,剩余资助的生活费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发放。对于英国、美国等存在地区差异的国家,一律按照留学身份所对应的最低生活费资助标准进行发放,不足部分由国外管理单位补足。

        二、对于所赴国家驻外使(领)馆无教育处(组)的国家(名单见附表)和俄罗斯俄外地区(即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以外地区)的公派留学人员,实行按留学期限划分,生活费采用不同方式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留学期限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
   
国内预发三个月生活费
   
剩余资助的生活费待完成留学任务回国后,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按规定补发。

注:“补发规定”详见如下说明。
   



2.留学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内(不含一年)
   
国内预发六个月生活费
   



3.留学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
   
国内预发三个月生活费
   
剩余资助的生活费仍按照现行模式由驻外使(领)馆的相关部门代为发放。
   


        三、补发规定

(一)留学人员回国后,须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2、护照首页和信息页(包括:签证页、出入境页),注明在外停留时间 
(xx月/xx天)

3、注明已领取的生活费金额、已领取的月份数,还需领取的天数(已回国日期为准,精确到日)

4、基金委录取资格证书扫描件

5、留学人员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开户行(需具体到____银行____支行/分理处/营业室等)

2)开户行地点(具体到____省____市)

3)户名

4)账号

5)开户行编码

★收款行编号获取方法(人行支付系统行号,即CNAPS号)如下:

方法一:网页下载:点击进入“银行账户编码”页面,请在此页面中找到您需要查找的银行,点击并下载该行的 
“收款行编号”列表,在表中查找到您的收款行编号,并填入上表中;

方法二:询问开户银行网点工作人员,获知您开户行的CNAPS号。

6、如果知道驻外使馆联系人的传真及电话请在邮件中提供。

(提示:请仔细完整填写“账户信息”,由于账户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误而造成汇款不成功,由申请者承担相应责任;请将相关账户等信息书写于邮件正文中,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护照首页和信息页、基金委录取资格证书扫描件后请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国家+补发生活费。)

欧亚非地区国家:pmeng@cscse.edu.cn

美大地区国家:nyao@cscse.edu.cn

(二)在收到电子邮件后,会审核相关材料,向驻外使领馆核实相关情况,确定补发经费的具体数额。

(三)中心财务处将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将此费用汇出。

公派留学申请延期国家还发生活费吗?

2. 求助,公派留学怎么延期

公派留学的前提条件是获得国外学校的录龋录取条件完全取决于所申请的学校。 在申请学校的时候,如果国外高校的官网上面有和CSC合作的项目,就可以提出申请。学校按申请资料来确定是否面试及最后录龋同时向CSC提出公派留学申请,获得资助...

根据教财司函〔2012〕306号文件《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发放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生活费发放采用如下标准:

        一、对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含政府互换协议派出人员),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规定在国内先预发三个月的生活费,剩余资助的生活费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发放。对于英国、美国等存在地区差异的国家,一律按照留学身份所对应的最低生活费资助标准进行发放,不足部分由国外管理单位补足。

        二、对于所赴国家驻外使(领)馆无教育处(组)的国家(名单见附表)和俄罗斯俄外地区(即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以外地区)的公派留学人员,实行按留学期限划分,生活费采用不同方式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留学期限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
   
国内预发三个月生活费
   
剩余资助的生活费待完成留学任务回国后,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按规定补发。

注:“补发规定”详见如下说明。

2.留学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内(不含一年)
   
国内预发六个月生活费

3.留学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
   
国内预发三个月生活费
   
剩余资助的生活费仍按照现行模式由驻外使(领)馆的相关部门代为发放。

三、补发规定

(一)留学人员回国后,须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2、护照首页和信息页(包括:签证页、出入境页),注明在外停留时间 
(xx月/xx天)

3、注明已领取的生活费金额、已领取的月份数,还需领取的天数(已回国日期为准,精确到日)

4、基金委录取资格证书扫描件

5、留学人员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开户行(需具体到____银行____支行/分理处/营业室等)

2)开户行地点(具体到____省____市)

3)户名

4)账号

5)开户行编码

★收款行编号获取方法(人行支付系统行号,即CNAPS号)如下:

方法一:网页下载:点击进入“银行账户编码”页面,请在此页面中找到您需要查找的银行,点击并下载该行的 
“收款行编号”列表,在表中查找到您的收款行编号,并填入上表中;

方法二:询问开户银行网点工作人员,获知您开户行的CNAPS号。

6、如果知道驻外使馆联系人的传真及电话请在邮件中提供。

(提示:请仔细完整填写“账户信息”,由于账户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误而造成汇款不成功,由申请者承担相应责任;请将相关账户等信息书写于邮件正文中,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护照首页和信息页、基金委录取资格证书扫描件后请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国家+补发生活费。)

欧亚非地区国家:pmeng@cscse.edu.cn

美大地区国家:nyao@cscse.edu.cn

(二)在收到电子邮件后,会审核相关材料,向驻外使领馆核实相关情况,确定补发经费的具体数额。

(三)中心财务处将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将此费用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