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才引进政策2021

2024-05-11 02:40

1. 重庆人才引进政策2021

2021年重庆人才引进政策:正规院校本科毕业;在当地工作稳定,缴纳社保有一定期限;符合各地对人才的相关规定。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用人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在职劳动者,且就业时间达到一定年限,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落户就业。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科学技术带头人。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专有技术的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不包括助理级执业资格,下同)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具有全日制本科并有学士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全日制大专并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重庆人才引进政策2021

2. 重庆人才引进政策?


3. 重庆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本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以及已取得市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的护理人员等一般人才;受到省(部)级以上授予勋章、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的人员和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等受表彰人才。1、本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以及已取得市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的护理人员等一般人才;3、 受到省(部)级以上授予勋章、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的人员和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等受表彰人才。法律依据:《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 第八条 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类:1.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人选;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3.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第三类:1.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8.“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第四类: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单位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2.国(境)外经济金融、科教文卫知名专家。

重庆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4. 重庆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本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以及已取得市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的护理人员等一般人才;受到省(部)级以上授予勋章、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的人员和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等受表彰人才。
法律依据:《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 第八条 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
第一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
1.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人选;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
3.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
第三类:
1.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8.“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第四类: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单位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2.国(境)外经济金融、科教文卫知名专家。

5. 重庆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引进人才的重点领域:
(一)汽车摩托车、石油天然气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冶金、电子信息、综合能源等全市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
(二)全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研究领域。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
引进人才的重点领域:
第一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
1.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人选;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
3.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
第三类:
1.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8.“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第四类: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单位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2.国(境)外经济金融、科教文卫知名专家。
法律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
第七条 引进人才的重点领域:
(一)汽车摩托车、石油天然气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冶金、电子信息、综合能源等全市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
(二)全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研究领域。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
第八条 引进人才的重点领域:
第一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
1.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人选;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
3.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
第三类:
1.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8.“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第四类: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单位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2.国(境)外经济金融、科教文卫知名专家。

重庆人才引进政策

6. 重庆市引进人才政策

1、团队引进: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团队落户渝中的,以科研经费、贷款贴息、场地免租、薪酬激励等方式给予落地政策组合奖,第一、二类高层次人才可最高奖励3000万元,第三、四类高层次人才可最高奖励1000万元。2、购房补助:在渝中区购买首套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可最高享受100%契税补助,对有突出贡献的一、二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000万元购房补助。3、岗位津贴:区属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含柔性引才),分类发放岗位津贴,每月最高10000元。法律依据:《海南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7. 重庆市引进人才政策

重庆市引进人才政策如下:1、为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统筹城乡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所指的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和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3、引进人才坚持科学人才观,遵循急需实用、能力优先、注重业绩的原则;4、引进人才既可采取调入(迁入)方式,也可采取柔性引进、智力引进、团队引进等方式;5、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用人单位为主、市场化配置的引进人才机制;6、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第二章引进的重点领域与对象;7、引进人才的重点领域:(1)汽车摩托车、石油天然气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冶金、电子信息、综合能源等全市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2)全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研究领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重庆市引进人才政策

8. 重庆有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吗?

在重庆,现行的落户途径有以下几类:1、务工经商人员入户2、直系亲属投靠。3、人才引进4、买房落户。5、重庆大学毕业生(含市外)。6、居住证满足条件入户等其他类。
其中人才引进条件是:
(1)我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我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2)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3)受到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表彰并获得优秀称号的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