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完对外贸易出口备案表后,还需要去哪些部门相关手续办理手续

2024-05-10 07:20

1. 办理完对外贸易出口备案表后,还需要去哪些部门相关手续办理手续

1)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如果欲将出租房屋出卖,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李某在欲将出租房屋出卖以前,提前4个月通知了赵某,在赵某明确表示不打算购买的情况下,也即主动放弃自己的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才将房屋卖给了黄某,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协议,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该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在租赁期间,房屋的所有人将房屋予以出卖、赠予、典当或抵押后,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4)在本案中,黄某虽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对于前任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仍须继续履行。黄某无权要求赵某搬出房屋,直至租赁合同期满

办理完对外贸易出口备案表后,还需要去哪些部门相关手续办理手续

2. 进出口货物报送手续是否要备案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是否要备案
进口或者出口货物时,发货人或者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需要向海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十条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十一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
二、申请报关时要提交的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根据海关对出口商品的监管条件,还须提供相应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
7、代理报关委托书。
8、出口货物明细单。
9、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10、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